为了进一步帮助六安市建立“四个最”的商业环境,并掌握精细业务体系的改革措施,12月1日,六安市工商质量监督局将事先批准并更改公司名称的名称。审批机关分为各级企业登记机关,负责设立或变更企业登记。
该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机关是委托该市登记机关实施登记和登记省名称权限后的又一新措施。在六安市工商监督局正式实施之前市政府在批准省局名称工作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城市企业设立的实际情况,组织业务骨干,批准企业名称在城市的工商质量监督窗口。已经钻了可能的情况,并且已经开展了许多轮次的征求和修订具体工作计划。
此举将进一步提高企业注册效率,进一步减少新企业来回奔波现象,促进群众创新创业。